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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市民和游客的一封提醒函

致广大市民、游客的一封提醒函

来源:镇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5-01-14 16:52

为保护游客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明确实施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制度,用于游客权益损害赔偿以及垫付紧急救助费用。保证金制度设立以来,在维护旅游市场秩序、降低预付费用损失风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保障了游客人身财产安全。

截至1月13日,全市仍有21家旅行社(名单附后)没有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2025年春节假期即将来临,望广大市民、游客相互转告、提醒,不要到未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旅行社参团出行旅游出行时注意规避风险选择合规合法经营旅行社,签订正式旅游合同,合理规划行程,确保游客的切身利益和财产安全。

附件:未按时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旅行社名单

镇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1月14日     

附件

未按时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旅行社名单

序号

属地

旅行社名称

1

京口区

镇江春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2

镇江市海天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3

镇江观光旅行社有限公司

4

江苏踏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5

镇江臻享旅行社有限公司

6

镇江一起走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7

镇江即客游旅游有限公司

8

江苏大鼎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9

江苏在途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10

镇江畅游假期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11

润州区

镇江润州全域旅游集散有限责任公司

12

镇江铭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13

江苏心航旅行社有限公司

14

镇江东方商务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15

江苏魔幻国际旅游有限公司

16

丹阳市

镇江鸿云旅行社有限公司

17

丹阳市途爱旅行社有限公司

18

镇江经开区

江苏星期八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19

镇江华夏旅行社有限公司

20

镇江马上游旅行社有限公司

21

丹徒区

镇江宜游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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