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镇江经开区文化旅游局,镇江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镇江市小剧场规范化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镇江市小剧场建设市级财政以奖代补实施办法》(2024修订版)要求,现将2024年镇江市小剧场建设优秀案例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范围、原则
征集对象:2024年镇江市小剧场建设优秀案例,包括镇江市小剧场优秀案例、镇江市小剧场优秀剧目案例。
征集范围:在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经开区、镇江高新区等市区内的小剧场运营单位、剧目创作单位和演出团体。
征集原则:对照标准、自愿申报
二、奖补标准
市级社会层面小剧场优秀案例,给予不超过8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市级社区层面小剧场优秀案例给予不超过4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小剧场优秀剧目案例,每场演出奖补3000元,累计不超过5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小剧场优秀案例
小剧场优秀案例申报对象从规模、配套、观众特点等分市级社会层面小剧场和市级社区层面小剧场两类,剧场的性质分为公益性和营利性两类,原则上市级社会层面小剧场舞台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观众座位数500个左右;市级社区层面小剧场舞台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观众座位数50个—300个。小剧场优秀案例采用百分制,85分以上为优秀小剧场,具体认定指标和分值及所需提供的佐证材料见《2024年镇江市小剧场优秀案例征集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2)。
(二)小剧场优秀剧目
1.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体现真、善、美;
2.聚焦时代主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群众喜闻乐见;
3.剧目题材不限,演出时长45分钟以上,自首演截至2024年9月30日完成演出总场次10场以上。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主体应按照通知要求提供申报材料,确保内容完整、材料真实,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的,2年内取消申报镇江市小剧场建设优秀案例的资格。
(二)申报主体应对照申报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申报小剧场优秀案例应提供:《2024年镇江市小剧场优秀案例申请表》(见附件1) ,《2024年镇江市小剧场优秀案例征集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2)要求报送的佐证材料。
2.申报小剧场优秀剧目应提供:《2024年镇江市小剧场优秀剧目案例征集申报表》(见附件3),剧目音视频(配字幕)、剧本,演出场次、演出收入证明材料、获奖情况等。
五、申报程序
(一)各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市直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指导申报主体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表格进行集中申报,并对申报主体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进行审查;于11月20日前将申报表(纸质材料和刻录U盘的电子版材料各报送1份)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镇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二)镇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拟定优秀案例奖补资金,与申报单位及属地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签订《2024年镇江市小剧场建设项目以奖代补协议书》。
(三)联系人:刘淼,联系电话:87055519、13656132328,电子邮箱:zjwgljysc@163.om,邮寄地址:镇江市政府1号楼17层镇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艺术处。
附件:1.《2024年镇江市小剧场优秀案例申报表》
2.《2024年镇江市小剧场优秀案例征集申报材料目录》
3.《2024年镇江市小剧场优秀剧目案例征集申报表》
镇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镇江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 1
2024年镇江市小剧场优秀案例申报表
剧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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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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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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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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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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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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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单位性质 |
运营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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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场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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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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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场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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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场属性 |
□公益性 □营利性 |
座席数 |
个 |
舞台参数(高宽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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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场次 (2023年10月至2024年9月) |
场 |
营业收入 (2023年10月至2024年9月) |
万元 |
相关证件情况 |
□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消防验收意见书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全部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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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场简介(可附页) |
不少于5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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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承诺 |
本单位承诺:申报材料数据信息真实可靠。 年 月 日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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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直单位主管部门申报意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附件 2
镇江市小剧场优秀案例征集申报材料目录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佐证材料 |
设施 完善 (22分) |
1.项目选址合理,设在人口密集、交通畅达、环境优良的核心居住区、闹市区、热门商圈、旅游景区等。(5分) |
1.文字说明 2.其他佐证材料 |
2.建筑造型美观,设计风格鲜明,地域特色突出,具有文化艺术元素。(2分) |
1.照片 2.文字说明 3.其他佐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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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门牌齐全,内容清晰,导引标识设置醒目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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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有独立舞台空间,舞台基础设施完善,有必要的灯光音响设备、化妆间、卫生间。(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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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室内外整洁卫生,与周边环境风貌协调统一。(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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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 有序 (43分) |
1.常态化开展演出活动,市级社会层面小剧场月均演出场次达到2场以上且不同内容演出不少于15场;市级社区层面小剧场月均演出场次达到4场以上且不同内容演出不少于30场。(22分) |
1.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演出场次目录(含每场演出的时间、名称、演出图片、演出单位、演出收入等) 2.演出相关协议 3.其他佐证材料 |
2.演出内容具有较高质量、鲜明特色,有效满足群众需求,形成品牌效应。(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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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级层面小剧场每场演出上座率40%以上,社区层面小剧场每场演出上座率60%以上。(5分) |
1.照片、截图等 2.文字说明 3.其他佐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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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鼓励设立售票处,支持线上线下多种订票方式。(2分) |
1.照片、截图等 2.文字说明 3.其他佐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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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驻场演出团体或与演出团体稳定合作;鼓励建立创作团体或与其他文艺单位建立稳定合作关系。(2分) |
1.合作协议 2.团体相关证明材料 3.合作情况说明 4.其他佐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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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建立新媒体平台,能够提供演出信息宣传、演出预告推送、观众意见反馈等服务。(5分) |
1.照片、截图等 2.文字说明 3.其他佐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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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鼓励公益性小剧场开展营业性演出项目、营利性小剧场开展公益性活动。(2分) |
1.活动协议等 2.照片 3.文字说明 4.其他佐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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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规范 (35分) |
1.配备专兼职管理运营队伍。(5分) |
1.人员名单 2.其他佐证材料 |
2.制定剧场管理各类制度,认真执行到位。(5分) |
各类制度内容及执行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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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演出安全监管,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建立常态化应急处理机制。(15分) |
1.消防通道、消防设备等照片、截图及文字说明 2.剧(节)目意识形态审查、演出安全、消防自查、应急预案、应急演练等相关制度文件 3.其他佐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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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强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演出剧目内容严格把关。(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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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财政资助。(5分) |
1.财政资助证明 2.文字说明 3.相关政策文件 4.其他佐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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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内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镇江市小剧场优秀案例: 1.演出剧目涉及意识形态问题; 2.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3.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4.经营过程中出现安全责任事故;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有关部门列入黑名单或市场失信主体; 6.在认定中存在谎报、瞒报、造假等情况。 |
附件3
2024年镇江市小剧场优秀剧目案例征集
申报表
剧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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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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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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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目题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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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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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演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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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时长(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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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上演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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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总场次 (截至2024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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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总收入 (截至2024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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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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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目简介(可附页,不少于3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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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创人员(可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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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荣誉情况 (可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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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承诺 |
本单位承诺:申报材料数据信息真实可靠。 年 月 日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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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直单位主管部门申报意见 |
年 月 日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