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市文广新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等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可在镇江市人民政府官方网和镇江市文化局官方网查阅或下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有其他需求或建议,可与我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镇江市南徐大道68号,邮编:212001;联系电话:0511-84424884,传真:0511-84404955。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切实加强对市文广新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作为市文广新局政府信息公开暨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办处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局机关和有关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根据《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文广新部门工作实际,制定《镇江市文广新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镇江市文广新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11年,局机关各处(室)和有关局属单位根据市文广新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南》和《目录》,按规定程序在政府信息生成和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通过上述有效载体和方式,公开(发布)有关政府信息。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为妥善处理好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对即将进入公开程序的各类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制定了《镇江市文广新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镇江市文广新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等。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和发布的协调工作,由市文广新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局办公室具体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以局领导签发件为准,镇江市文广新局网站首发。特别是以市文广新局名义制发的公文、政务活动、重大文化活动和文化动态、各类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严格遵守信息发布秩序,维护市文广新局政府信息的严肃性、一致性。
(五)《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为更好履行《条例》规定职责和义务,市文广新局不断健全、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形成了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经费安排及其他保障工作,以市图书馆信息技术部为技术支持的工作机制,并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建设、政府信息梳理和公开等基础性建设工作的同时,在开展理论学习、培训等方面也取得了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市文广新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64条,其中:
广播影视:10条
新闻出版:1条
文化市场:23条
文物管理:22条
其他: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今年以来,没有市民提出依申请公开事宜。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未收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等情况
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完善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一是需加强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完善并形成良好的报送机制,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二是需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为民服务的影响力;三是需提升技术支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仅能从依申请公开渠道获得所需信息,还能从网上服务获得信息,最大限度地为民服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有效运作,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得政府公开信息服务。
2、在不断健全、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办好网上服务平台、互动平台等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服务能力,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更多渠道获得政府公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