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市文广新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等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可在镇江市人民政府官方网和镇江市文化局官方网查阅或下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有其他需求或建议,可与我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镇江市南徐大道68号,邮编:212001;联系电话:0511-84424884,传真:0511-84404955。
一、概述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市文广新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作为市文广新局政府信息公开暨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办处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局机关和有关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健全制度,强化监督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编制了《镇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健全了《镇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镇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镇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依申请公开流程图》以及《镇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等制度。通过设立政务公开信箱、公开查询电话等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复。局领导还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监督员的意见,对好的建议及时采纳,对存在问题及时纠正,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行。
(三)全面实施,依法公开
我局统一建立了政务公开栏,公布政务公开内容。在公开栏分别公开了单位职责、年度工作目标、行政审批项目情况、干部人事任免情况;公开了局领导的职责、职务、分工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公开了财务收支和工程招标情况;公开了为民服务办事指南,涉及各处室职能、办事依据和监督电话等等。
我局共有行政审批项目7项,涉及文化市场、新闻出版、文物管理,已全部集中到行政服务处,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对外服务。
我局在“镇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网”上,及时更新领导讲话、规章制度、廉政工作情况等内容。按照《条例》和《要点》要求,在该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开了《镇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信息公开指南》、《镇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内容,将政务公开与党务公开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提高网上信息服务质量。
我局监察室对行政服务承诺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办事人以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投诉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署实名并留有联系方式或本人上门投诉的均即时受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对未署实名的在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开答复。对一经查实的投诉,一次诫勉谈话,两次调离本职岗位,并待岗学习,经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市文广新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4条,其中:
文化:1条
文物:7条
新闻出版:30条
广播、电影、电视:1条
其他:5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共收到一个依申请公开事宜,并按要求对相关信息进行了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未收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等情况
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完善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一是需加强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完善并形成良好的报送机制,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二是需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为民服务的影响力;三是需提升技术支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仅能从依申请公开渠道获得所需信息,还能从网上服务获得信息,最大限度地为民服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有效运作,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得政府公开信息服务。
2、在不断健全、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办好网上服务平台、互动平台等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服务能力,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更多渠道获得政府公开信息。